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5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巫山普济中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57689092(行政服务大厅) 传 真:023-57659006
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61号巫山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40047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巫山县普济中医院有限公司 |
巫山普济中医院 |
渝(巫山)环准[ 2018 ]12号 |
2018-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