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药品经营企业筹建公示
巫山食药监药筹〔2018〕22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3-57680017 023-57682637
传真:023-57682637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水务大厦3楼
邮编:404700
许可事项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巫山县谭圣辉大药房 |
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六组13号 |
*** |
谭圣辉 |
史春艳 |
零售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
特此公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巫山县分局
2019年12月29日
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76条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83条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